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區(qū)市監(jiān)局 發(fā)表于 2023-7-14 09:31
“娛樂一哥”網(wǎng)友:
您好!您關注的問題收悉,現(xiàn)答復如下:
宣城振東服飾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 ...
與宣州區(qū)市場監(jiān)管局探討一下。本來不想探討的,后來想想還是想學習一下。通過回復來看,反正貴單位沒有錯,有違法違規(guī)是別的單位事情,照此邏輯,我申請登記一個SHA REN公司,貴單位也可以給我登記,因為,清單上沒有列禁止性條款,法律也沒講不準登記,至于你登記后,到底SHA不SHA REN,那是司法機關管的事。不知可否如此理解?所以,請教幾個問題:一、《宣城市市場主體住所(經(jīng)營場所)登記負面清單》能否作為法律依據(jù)?《清單》沒有窮盡的事項,應該以什么為準?我想,應該是國家法律法規(guī)。二、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》第二十條之規(guī)定:登記申請不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規(guī)定,或者可能危害國家安全、社會公共利益的,登記機關不予登記并說明理由。很顯然,工廠開在小區(qū),明顯是“可能危害社會公共利益”,依法應當不予登記。第三,該房屋應該不屬于經(jīng)營性用房,那么,非經(jīng)營性用房作為營利性工廠,明顯改變了房屋用途,顯然違法,本來就違法了,如果視而不見,這是對國家法律的漠視。國家法律法規(guī)大家都要嚴格遵守。歡迎正面探討,沒有惡意,就當作是一次普法吧!也許是我理解錯了。謝謝謝謝。如果有講錯的地方,還望多多包涵,在此提前致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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